delphij's Chaos

选择chaos这个词是因为~~实在很难找到一个更合适的词来形容这儿了……

28 Aug 2005

大陆法系的尴尬

今天在新浪看到一则新闻:妇女权益法规定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取女性

毫无疑问这是一项进步,但是能够起多大作用呢?我国采用的法律是大陆法系,大陆法系的一个比较基本的原则就是,没有规定违法的事情就是合法的。

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取女性,是否意味着,以其它借口为由拒绝录取女性就是合法的呢?毕竟在我们国家钻法律的空子不是很困难的事情,而消除性别歧视(尽管这并不代表必须用一些过激的做法,比如必须每个职位安排一男一女,毕竟这执行起来会有问题),仍然是一件任重道远的事情。

不过这样看来,似乎今天通过的立法也就是可能的、最大限度保障女性权益的做法了……